第一二七章 威加海外归故乡(1/1)

第一二七章 威加海外归故乡

一年。

震耳欲聋的鼓声再度响起,短暂的喘息与和平结束了。场上的双方又发起了冲锋,呐喊与怒吼,痛苦的呻吟与愤恨的咆哮,都混杂在一起。

秋爽坐在高台之上,很是有些激动地看着底下双方的搏斗,虽然他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搏斗了,但每一次,他都会觉得震憾和惊奇。这些土人们,拼命争夺那种被大官人称为“橡胶”的东西制造的球,看起来有些象大宋人玩的蹴鞠,但规矩又不完全一样。而且,与大宋那种文质彬彬的玩法不同,这些土人玩的时候,完全象是一场战争。

这样一场球赛下来的结果也让秋爽觉得不可思议,胜利一方的首领,将被杀死血祭。

上次土人国王派来大量兵卒,被赵当归一通唬,竟然被吓住了。在此地住了半年之后,船队中有些人已经能简单地说上几句土人言语,象是邓肯,这厮真有语言天赋,甚至学会用土人语言与他们讨价还价,故此被派出与这些土人士兵做最后交涉,当他出现在土人兵卒面前之时,他的白皮肤更让土人兵卒失去了最后的斗志,真将他视为什么神灵的使者。原本是来抢夺的兵卒,转瞬之间便成了前来护卫神使的仪仗,其转变之快,便是欧阳映锋这样胆大包天的角色也不曾想过。

于是邓肯波罗,来自威尼斯的破落商人,赵与莒的家奴,流求岛管家方有财的助手,“甘英号”海船的副船长,又多了一个头衔:东胜洲土人神使。

在土人眼中,邓肯自然是这群人的首领,是神使本身,而与他们一般黄皮肤的流求人,则成了侍奉神使的下人。当胡幽听得邓肯得意洋洋地吹嘘时,几乎要挥拳打烂他的鼻子,这个家伙不仅抢走了他发现东胜洲的功劳,还莫明其妙成了众人的主人!

托邓肯之福,冒险者此后在天赐港的地位完全合法了,天赐港作为“神使”降临的港口,为了向神使致敬,所以土人花费大量力气,建起了一座金字塔。“金字塔”这东西,还是邓肯与赵与莒在聊天时谈起的,他在吹嘘自己经历时谈到他在埃及见过这种建筑,而赵与莒便用了一个他觉得极形象的名字为这种建筑命名。

土人拥有高产的玉米,一年之中,只需花七八十天耕种便可满足自家衣食,故此有的是闲暇时间去修建大金字塔。他们有一些极野蛮的风俗,比如说血祭,让大宋来的人极为不满,在众人逼迫之下,看血祭看得津津有味的邓肯,不得不宣布血祭是邪神的仪式,若要祭祀,必须用牲畜来代替。当土人们对此表示怀疑时,邓肯又狡猾地加上了一句:敌人的鲜血拥有最大的效果。

为了供奉“神使”,土人送来大量的珍宝,既有探险船队所需的那些种子,也有大量黄金、白银、翡翠等贵重金属与珠玉。整个探险队的组成虽说是以经过训练的护卫队员、迁居流求的渔民和家人都在流求的水员组成,有着严格的纪律性,但这些黄金、白银、翡翠,还是让探险队起了骚动。为此探险队领导层内部起了激烈争执,最终结果是原沿海制置使一派占得上风,探险队调动随船的护卫队员,全副武装参与了土人之间的战争。在他们帮助之下,短短的半年内,天赐港所属的土人“国王”,便征服了周边地区,而且因为他们有大船的缘故,这个土人王国的触角范围,甚至延伸到后世的南美北部的哥仑比亚,并且通过此处,与无尽莽林中的另一个土人国度进行贸易。

土人国王对俘虏敌人并用他们的鲜血来祭祀的兴趣,远大于对黄金白银的兴趣,故此联盟双方极有默契地分配了战利品。控制着护卫队的义学少年们收获也不少,事实上他们劫掠来的黄金、白银,几乎可以装满小半艘海船,按着流求计量,足有十万两之多。作为义学少年与沿海制置使的妥协,所获金银之中,一半归属流求主人,也就是赵与莒,另一半则由探险队员分配。

因为土人武器主要是木制和石制,他们最厉害的武器,也只是用黑曜石制成的长矛,而这些武器对于探险队的制式钢甲而言,威胁并不大,整个战争之中,探险队死伤不多,受伤而死的还不如疾病而死的人多。

想起这些战争,邓肯波罗有些敬畏地看了秋爽与他身边的欧阳映锋一眼。

秋爽原是反对战争的,但被说服之后,他在战争中展示出了与他郎中身份完全相反的凶悍一面,邓肯波罗以前一直认为,李邺与李云睿是义学少年中最可怕的人物,但现在才觉得,精于解剖、并且大量使用战俘和敌方死尸教导他的学弟们的秋爽,恐怕比李邺与李云睿更为恐惧。

还有欧阳映锋,这个前海盗头目狡诈奸滑,为取胜利无所不用极致,甚至干过领着十五个人深入敌城生俘敌国国王的事情。这自然有利用了土人习俗的因素在里面,但这些外来者坚不可摧的盔甲与他们锋利无比的陌刀,都给了土人极大的震憾,要知道此处土人根本没有铁器,他们护身用的,也只是所谓棉甲罢了。

若是赵与莒知道他教养出来的义学少年,竟然在海外干出这等事情,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。

自然,除去参与土人战争之外,秋爽等人也没有忘记做另一件事情,便是教导天赐港土人说汉话用汉字。半年时间并不长,土人中学得最快的,也只是会了一千个左右汉字,不过土人里能说汉话的却大有人在。至少双方交流上,已经没有太大的障碍。

不过这几天,探险者便要离开了。他们还有些重要物品未得手,固此按照赵与莒的计划,他们必须继续南下,一方面寻找回家的航路,另一方面,赵与莒的单据上,还有一些产物,必须继续去寻找。在赵与莒地图的指引之下,他们顺利来到天赐港,故此,对于能够顺利回去,他们也是满怀信心。

最多再过一年,若是顺利的话时间更短一些,他们便可以回到流求了。

想到这里,秋爽不觉微微一笑。

此次远航,他也觉得有些累了,流求如今是什么情形,大官人如今是什么情形,他都极想知道。而且,他还有一个愿望,那便是回到流求之后,要恳请大官人允许他娶义学中的一位学妹为妻。原先在流求时,大家时常见面,他倒不觉得对方有什么好,可分开了这一年半时间之后,他对那位学妹的思念几乎是与日俱增了。

特别是当别的探险者拿着小物件思念亲人之时,秋爽便更觉孤单寂寞。

“风清,你在想什么?”

林夕轻轻拍了他一把,向他问道。沿海制置使出身的探险者与义学出身的探险者,构成了这个探险队的主要领导阶层,虽然二者曾经发生过意见不一,并因此而激烈争执,但一向以来双方合作得极好,加上赵与莒有过交待,海上之事多听从更有经验的林夕等人,故此这种争执并未伤害到双方的感情。

“有些想家了。”秋爽笑了笑道:“出来这么久,梦楚你莫非不想家?”

“想倒是有些想,只不过我家里也没有什么人。”林夕站起身,伸了个懒腰:“岛主给的那地球仪上,只画得咱们华夏、倭国,还有这东胜洲与南洋、新洲,另一面却是空白,我在想,若是有机会,定要到另一面去瞅瞅,看看那大食、大秦,还有邓肯的老家什么威尼斯的。对了,邓肯说他们老家之南,还有一大块陆地,上头土人漆黑如炭,你信是不信?”

“漆黑如炭?大郎曾与我们说过,唐传奇里记的昆仑奴便是漆黑如炭,我自然相信。”秋爽不自觉中,将思念之情抛开了,回忆起少年时听赵与莒说过的故事,不由自主的按少年时对赵与莒的称呼说了出来。

“咱们这位岛主,真有神人点化,万里海疆,他也不曾来过,为何就知晓得这般清楚?”林夕叹息了声,然后又笑道:“不过,跟着这位一位主人,咱们算是有福的了,我跟你这般大的时候,便是想扬帆海外,却也从未想过能跑到这么远来!”

“嗯……多谢。”秋爽嗯了一声,猛然意识到林夕实际上是在开导自己,他也站起身来:“不必看了,梦楚,咱们回去吧。”

前些日子,正是这些探险者过春节,他们放的爆仗,着实吓得土人一跳,只道是神使发怒,故此才会办这场球赛,邀请神使前来观看。获胜之队的队长,原本是要作为祭品被宰杀的,但由于探险者的反对,现在他们只由那队长杀死一个敌对俘虏算是完成祭典。眼看比赛便要结束,林夕与秋爽对于杀人献祭都有着发自内心的厌恶,故此提前离了场。

天赐港原先只是一个小渔村,如今却已经成了一座城了。那土人国王驱使人力修建金字塔时,秋爽觉得可以利用,便与林夕、邓肯商量之后,让土人国王按着他的指示修建城墙。土人每年花费在农耕收获上的时间不多,有的是闲暇时间,故此仅是半年功夫,这座城池便颇具规模。自然,这座城池被做为“祭品”,献给了神使,只不过为了侍候神使,土王还拨来数千奴隶,他们也居住在这天赐港中,耕作渔猎,供给探险者饮食。再加上前来用贵金属与各种宝石同“神使”交换丝绸、瓷器、玻璃的贵人与各式各样的商贩,这座城市里如今也居住着三千余人,比起移民们最初开拓流求,人力可是充足得多。

再加上城外依附而居的土人,附近的人口应该超过一万。

“我觉得有些可惜,此地物产丰富,民智未开,若是遣人教导,日后胜过流求十倍!”行在简易的土街上,林夕看着这一切道。

“毕竟离得太远了些,来回一次,最快也得一年。”秋爽摇了摇头:“来得人多了,只怕激起土人敌意,来得人少了,又无济于事。”

“激起敌意又怕什么,只这些土人,不过是些土鸡瓦狗,咱们流求一千护卫队,便足以扫平此处了。”与他们同行的欧阳映锋目光闪烁地说道:“不如……”

“看来过了些好日子,你便忘了痛。”林夕对于这个曾经敌对的海盗不假颜色,瞪了他一眼:“这船上水员,大多都有家有小,别的不说,那邓肯你要他留在此处打天下,而不是回流求看他的宝贝儿女,你看他会不会跟着你走!”

欧阳映锋讪讪一笑:“我也只是说说,我也只是说说,离了主人,我便什么也不是了。”

秋爽一直未曾作声,只是眯着眼睛看他,当欧阳映锋注意到这一点时,吓得一跳,又讪笑道:“林副都督,林医正,我只是玩笑,当不得真的。”

“你有如此念想也不足为奇。”秋爽淡淡一笑,却笑得欧阳映锋毛骨悚然,他记得有一次看着秋爽这种笑容,是在他解剖了一具尸体,将那颗兀自滴血的心抓在手中时露出这般笑容的。

“不,不,我绝无此心,只是玩笑!”欧阳映锋在海上纵横惯了的,可是如今形势比人强,他在这分得的黄金,比他当十几年海盗抢的还要多上百倍,这么多黄金若是不能活着回去享受,岂不是太过亏了。他也知道,自己虽然能拉得住一些水员,只不过若是想拉这些水员与他一起哗变叛逃,却是绝无可能的事情,姑且不论水员中的骨干尽数是义学少年或者护卫队员出身,便是普通水员也多是有家有小在流求的,如何肯与他这没有家小的人一起抛妻别子!

在流求,能成家生子,着实是不大容易的事情,故此他们分外珍惜自己的家庭。

“其实有件事情,早便可以告诉你。”秋爽又看了看欧阳映锋,论起他在探险队中的地位,原本是有资格知道一些有关赵与莒身份的事情了,不过具体的还不成,只能透露些许,好让他有个盼头:“我家主人,乃是大宋宗室,身份贵不可言。”

“什么?”欧阳映锋是见过赵与莒的,但只知道那是小主人,与收服他的霍重城交好,其余便一无所知。如今听得是大宋宗室,不由失声叫了一声,他们海上男儿,虽是无法无天,但凡是大宋子民,哪有闻得这种消息而不惊讶的。

“象你这般人物,跟着我家主人好好做,日后必然会有一个出身,你欧阳映锋也可以光明正大回乡祭祖,休叫人家占了你欧阳家的祖坟。”秋爽又抛出一个极有诱惑力的前景。

对于欧阳映锋而言,他便是所谓的江洋大盗,莫说回乡祭祖,便是上陆也得小心谨慎,在流求时不惧官府缉拿,这让他过上些舒心时日,可自古乡土难离,他欧阳映锋又何能免俗!

“真……真如此?”他眼睛闪闪发亮地问道。

“哼,我家主人用人之处还多着呢,连邓肯这般子海獠都得重用,何况你乎?邓肯能得勋赏,你欧阳映锋自然也能得!”秋爽淡淡地说道:“有朝一日,你欧阳映锋穿着大宋官服,威风凛凛回到故土,便是立刻死了,也有面目去见你家祖先——我记得你曾吹嘘过,欧阳文忠公便是你家先辈?”

“我……”欧阳映锋用力捏了下拳头,往常提起此事他总是吹个不停,今次却闭住了嘴。

林夕看了欧阳映锋一眼,又看了看秋爽,秋爽再度让他刮目相看,他只道义学少年之中,孟希声有副伶牙俐齿,却不曾想秋爽口舌之利,竟然不亚于孟希声!

注1:欧洲白人初至美洲,便被视为神之使者。

注2:此时墨西哥应是属于阿兹特克人控制之中,有许多城邦国家,相互混战不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