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节(1/1)

电话那头的卢卿笑了笑:“黎夕,过两天我要跟叶景琰去国外了。到时候,你来机场送我吧?”

“嗯。”黎夕有些疑惑地皱眉,问道:“怎么突然就要去国外了,前几天我来找你的时候,你怎么都不告诉我。”黎夕的声音,听起来像是在赌气的样子。

“突然就想起来的,叶景琰说是要给我去看病,说是国外的医疗条件好。可是……我根本没什么病啊。”卢卿的话语里,充斥着甜蜜的因素,几乎感染到了黎夕。

卢卿患上重度忧郁症的事情,所有人都瞒着她。而卢卿的病,时好时坏,时而清醒,时而糊涂。有时,甚至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。卢卿患病的日子,黎夕几乎每天不落地都去陪她说话。只是,效果却不显著。既然叶景琰要带她去国外看病,这样,也好。

“叶景琰是关心你呢,你们现在都结婚了,就当去国外度个蜜月,生个蜜月宝宝呗。”黎夕笑出了声,只是笑声中的苦涩,难以被人听懂。

“喂喂喂,胡说什么呢?”

“卢卿你这是不好意思了吗?”

“哪有……”尾音被拖长,卢卿听起来像是心情愉悦:“我只是想不到,我居然真的跟叶景琰结婚了,感觉好不真实。”

“傻瓜,别乱想。你们俩好好过下去,这样就好了。别乱想了,叶景琰会舍不得的。”黎夕忍不住逗弄卢卿几句。

“黎夕,你的话真酸。下次看见江聿琛,我一定要让他,好好给你物色个男人。”

提及江聿琛,黎夕的表情一下子就僵住了。她庆幸,幸好电话那头的卢卿看不见。想起那天,江聿琛粗暴的模样,黎夕的心底,就生出了无尽的恐惧。然而,更让她恐惧的,是江聿琛的爱情,足矣毁灭一切的爱情。

黎夕正想开口时,卢卿打断了她:“黎夕,不说了。我去收拾点东西了,明天机场见。”

“嗯,好。”黎夕连苦笑都装不出来,只能对着卢卿,吐出了这么两个单音节的字眼。

**

人群熙攘的机场里,各种行色匆匆。黎夕突然想起,接到卢卿的时候,也是在机场。没想到这次送别她,又是在机场。

远远地,黎夕就看见卢卿正朝着她,微笑着遥遥挥手。

黎夕走了几步,在看见叶景琰身旁的人之后,双腿像是灌了铅一样,动弹不得。她打从心底地,不想走过去。因为,站在叶景琰身旁的那个人,是江聿琛。

在那天离开清檀园后,除了在漫天漫地的报刊杂志上,黎夕再也没有见过江聿琛。似乎,在一切情感已经明朗了之后,黎夕已经不敢,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了。恐惧蜕变为手足无措,就像曾经,她一直固执地把江聿琛的爱情,一味地臆想成恨一样。

又或许,她是早就明朗一切的。只是自欺欺人地,不愿意承认。

黎夕定了定心神,假装云淡风轻地走过去。她没有看江聿琛,只是单纯地朝着卢卿的方向走去,环手轻轻抱住了她。

“卢卿,一帆风顺。”

古人造物是神圣的,往往无数句话,就可以简简单单地融入一个词语里,简洁明了。

卢卿轻轻地推开了她,扬起一抹皎洁的笑靥,捏了一把黎夕的脸:“黎夕,以后我不在,要好好照顾自己,半年我就回来了。”

黎夕不禁鄙夷地说:“明明是我在照顾你好吗?”

“切。”卢卿瞥了她一眼:“上次接机的时候,不知道是谁,连3号出口在哪里都找不到。还敢说照顾我,明明就是个路痴。”卢卿偏过头,酒红色的发丝,在黎夕的眼前,掠过一抹柔顺的弧线。

她听见卢卿说:“喂,江聿琛。以后我不在的时候,替我好好照顾黎夕。不然等我回来,唯你是问。”

黎夕面露窘色,她轻轻扯了一下卢卿,示意她不要再说了。然而,卢卿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:“顺便,你也该帮黎夕物色个好男人嫁了。希望我下次回来的时候,能看见我们家黎夕披上白纱。话说……江聿琛,你也应该有个妹夫了不是吗?”

闻言,原本静默在一旁的江聿琛,皱了皱眉。不苟言笑的脸上,显露出不悦的神色,沉声:“不需要。”黑眸中的神光,凝聚成一团,扫向黎夕:“我会照顾好她,不用提醒。”

眼神交汇,像是有什么情愫,即将破茧而出。黎夕慌乱地将眼光,撇向他处,结果却发现自己无处可逃。即使无数次的逃避,终究也逃脱不了江聿琛的魔爪。

“啧啧啧。”卢卿蹙着秀眉,摇了摇头:“江聿琛,你说话倒是永远这么渗人。不过也好,以后黎夕的老公,也能由你好好把关了。”

卢卿看着黎夕,幽幽地笑了。她想要从黎夕的脸上,寻找到愉悦的表情,可惜,并没有。黎夕躲闪着目光,卢卿只能把这种情绪,定义为害羞。

一旁默不作声的叶景琰,看了一眼手上的腕表,之后低沉着嗓音说:“时间不早了,是时候登机了。”

“嗯,那我们先走一步了。”卢卿拉起身侧的行李箱,箱底下的轱辘发出沉郁的声响,兆示着离别在即:“黎夕,我走了,再见。”

卢卿向她挥了挥手,给予了她最后一个拥抱。转过身,随着叶景琰走入人群。而后,消失不见。

如果黎夕知道,这是与卢卿的最后一次见面的话。她一定不会轻易地放她走,更不会轻易地让她,奔赴叶景琰的身边。

飞机上,头等舱里,卢卿坐在叶景琰的左侧。她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活泼模样,神色僵硬。在一次次的激烈地渴求叶景琰的爱情之后,卢卿已经变得无所谓了。人前热闹,人后冷清,卢卿已经习惯了。

她染上了重度忧郁症,而她自己,却并不知晓。所有的糊涂,都会在她清醒之后,化为无形。

身侧的叶景琰忽然笑了,笑的颇有点高深莫测:“卢卿,你知道吗?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刚刚的那句话,真是差点要了江聿琛的老命。”叶景琰的唇角,微微上扬,有些戏谑的笑意。

卢卿皱眉,不解:“哪句?”

叶景琰挑眉:“让他给黎夕物色个男人,给他自己找个妹夫的那句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卢卿问。

叶景琰没有回答卢卿的问题,反倒是自言自语道:“这是我第二次,看见江聿琛露出这样气急败坏的表情,真是……有点好笑。”

卢卿像是意识到了其中的不对劲,出声询问:“那第一次呢?”

“第一次,是江聿琛趁乱,做了自己一直想要做的事情。而事后,他又不敢承认,任由她误会他。甚至,还为了她,远赴国外。”

“那个她,是谁?”

“这是个秘密。”

至于秘密的答案,早已昭然。

chapter 28

机场大厅里,依旧嘈杂。卢卿与叶景琰一同离开后,黎夕也准备转身离开。人流拥挤的场所,她却惟独觉得,安静的出奇。江聿琛的气息,像是萦绕在她的周身,令她心生恐惧。

她抬脚,略带慌乱地想要离开。意料之外地,被一双大手擒住。薄凉的体温,顺着手掌,侵入黎夕的身体里。一种极度的排异感,令她回头看了他一眼。

“放开。”她恶狠狠地,如同一只被抢夺了猎物的恶狼。

江聿琛不以为意,薄唇轻抿:“江黎夕,我帮了你救了许豫旬。你难道,没有回报吗?”

澄澈的眸子里,掠过一丝厌烦的痕迹,她问:“抱歉,你想要的,我给不了。”语毕,黎夕挥开了他的手,转身离开。

“没有给不了,只有,不愿意给。”江聿琛扳过黎夕的身体,之后,毫不犹豫地将她拢进怀里。男人坚硬如钢铁的臂膀,将她牢牢禁锢住,动弹不能。

“江聿琛,你想干什么?!”黎夕只能苍白地警告着他。她可不想看见自己的名字,跟江聿琛的摆在一起,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
男人薄凉的话语,欺进她柔嫩的耳廓。眼角邪魅的弯起,像是不经意地,情愫流露:“江黎夕,我想吻你。”

“江聿琛,你疯了!”

闻言,江聿琛突然幽幽地笑了。微烫的气息,喷洒在黎夕的耳边,几乎让她有点心猿意马:“机场里,这么多人kissgoodbye。多我们一个,不会有人发现的。”

字正腔圆的发音,让黎夕觉得恶心。就好像,大白天里,被人捉/奸了一样。

“江聿琛,放开我,我都答应你。”黎夕退缩了,江聿琛说到,真的是会做到的。

“好,成交。”江聿琛将她推离了怀抱,笑的有些酣畅:“至于想要什么,我现在还没想到。”

**

江聿琛所谓的回报,就是让黎夕住在清檀园里,整整一个月。

起先,黎夕觉得,这一个月,可能是她人生中,最难熬的一个月。然而,一切看起来,却比想象的简单多了。

清檀园建在市中心,却隔绝了一切应有的喧闹,祥和而安宁。因为江聿琛喜静,因此这个偌大的清檀园里,没有任何其他的人。以前,这里只有江聿琛一个人。而现在,多了一个黎夕。

此时,黎夕刚梳洗好,安静地坐在书桌前,准备着明天上班所需的资料。昏黄的灯光,在她的眼睫底下,透射出明暗不一的光影。别在耳后的头发,不乖巧地跳脱出来,黎夕心猿意马地拢了回了耳后。

她认真地勾画圈点着,写到一半才发现,笔芯没水了。她伸手,去够左手边的一只笔,却不小心将手撞到了桌角上。

她懊恼地喊了一声疼,然而预期的疼痛,并没有到来。她垂下眼帘,望向书桌的一角。光滑的乳白色桌角边缘,用相同颜色的塑胶套包了起来。如若不是仔细看,根本无法辨别出。

心房陡然一震,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愫,喷薄而出。右手轻轻覆上锁骨处的伤疤,微微陷下的凹坑,隐约还能感受到曾经的疼痛。黎夕第一次觉得心疼,抽疼的疼。她没想到,江聿琛居然还记得。

那时,还在江家。而黎夕,也不过是个刚过十五岁的少女。第一次收到情书,那种酸涩而懵懂的心情,让她觉得忐忑。

薄薄的信笺,被另一双手抽走。黎夕怔了怔,才惊觉信笺已经脱离了自己的掌心,到了江聿琛手里。

“江聿琛,还给我。”在他摔了她的琴之后,只要四下无人,黎夕就会连名带姓的叫他,毫不吝啬恨意。但只要有外人在,她就会甜甜地,喊他哥哥。

“哼。”江聿琛看见了情书上面,稚嫩的江黎夕三个字,不禁冷哼了一声。薄凉的话语,从唇齿缝里吐出:“幼稚。”

“既然幼稚,那你就还给我。”黎夕仰起脑袋,看着他,眼里的倔强,突兀地闪动着。

江聿琛没有说话,只是讽刺地笑了笑。他若无其事的走开,带着黎夕的情书一起。迈开半步后,他指尖微扬,一双常年握小提琴的手,修长而灵动。

撕拉——

情书被撕成两半,江聿琛只差没像电视剧里一样,把纸张的碎片抛在黎夕的脸上了。

“江聿琛,你凭什么!”黎夕恼了,双拳紧紧地攥着,像是忍着天大的怒气一样。

彼时,江聿琛已经高出了她一个头,想要重新取回,实在是有些难度。但她依旧不死心,在江聿琛的面前,她永远不会甘心示软。她快步走到江聿琛的面前,伸手去够那封破碎的情书。

黎夕踮起脚尖,然而脚步虚浮,她没有站稳,直直地向左侧倒去。黎夕眼睁睁地看着,冰凉的大理石桌角,刺进她的锁骨边缘,瞬间鲜血淋漓。

她直直地倒在地上,没有任何人扶她。脖颈处的血液,顺着身体的弧度,流畅地往下淌。黎夕觉得,她好像有点害怕。然而,耳畔江聿琛的冷厉的嗓音,却没有停歇。

“江黎夕,怎么不抢了?”语带轻蔑。

除了被摔琴的那次,黎夕第一次觉得无助,没有人疼她,没有人爱她。甚至于,倒在冰凉的地面上,也不会有人将她扶起。

江聿琛像是感应到了什么,缓缓回过身去。只消一眼,他眼中的沉稳,就蜕变为紧张。那种,像是有心爱的东西,即将远离的紧张不安。

锁骨处,那一个鲜明的凹坑,泛着血意。甚至,连大理石桌角上,也被沾染了些。黎夕的t恤上,也被染上了些暗沉的痕迹。从布料里,一点点地渗出。

他快步走上前去,毫不犹豫地把她抱起来。踏着疯狂地脚步,跑到门外。他的怀抱很紧,黎夕至今都无法想象出,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气。

他含着愠怒的嗓音,对她说:“黎夕,你真笨。”

那是黎夕第一次从他沉郁的黑眸里,看出紧张的痕迹。也是她第一次,听见他叫她黎夕,黎明的黎,朝夕的夕。平仄的音调,她大概一生都无法忘记。

后来,她被送去急救。救护车上,还不忘拽着江聿琛的衣角,嘴里呢喃着:“江聿琛,我怕。”

而江聿琛,也只会面无表情地回她:“有什么好怕的。”实则,原本波澜不惊的眼眸里,充斥着担忧,以及浓郁到化不开的情愫。

再到后来,江家的所有桌椅,甚至包括走廊拐角的围栏角上,都被统一一致地套上了圆弧形的塑胶套。再也寻不到,一丁点危险的痕迹。

从前的黎夕,不以为意。现在的黎夕,恍然大悟。

**

房间外,传出关门的声响。不用猜,也知道,大约是江聿琛回来了。

这是黎夕住在清檀园的第三天,夜晚的天气晴好,伴随着温吞的风声。湖蓝色的窗帘,随着风的痕迹,优雅摆动。湖蓝的色泽,像是一种魔咒,黎夕最爱的颜色,而江聿琛,知道。